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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债务重组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债务重组一般包括债务转移、债务抵销、债务豁免、以非现金资金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今天深空网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债务重组账务处理的内容,来一起了解吧。
债务重组的账务处理

1、债务人的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2、债权人的账务处理
如果所收款额小于债权的账面价值:
借:银行存款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贷:应收账款
如果所收款额大于债权的账面价值但小于账面余额时:
借:银行存款(实收款额)
坏账准备(已提准备)
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资产减值损失
债务重组是什么意思?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前提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也就是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注意以下情形不属于债务重组:

1、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约定转为股权;

2、债务人破产清算;

3、由于权利与义务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因此债务人改组不属于债务重组;

4、债务人借新债偿旧债。
债务转为资本是什么?
债务转为资本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为将债务转为股本;对其他企业而言,是将债务转为实收资本。
注意:债务人按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转资本,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

二、公司重组原来的债务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在公司破产重组后,可通过以下三种方法处理债务:

1、债务转移。负债企业的债务转移,对于债权人就是债权转让;

2、债务抵销。如果双方的债务不对等,还没有抵销的剩余债务,债务人仍要清偿;

3、减免债务。减免债务这种债务重组方式通常是企业资不抵债时常用的方法。
法律分析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其

一、如果只是收购公司的资产,不需要承担被收购公司债务,仍然由原公司承担该债务。其

二、如果是收购全部股权,应当承担被收购公司原有的债务。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企业被重组后的债务的处理方式如下:被兼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搞好产权界定。兼并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报告,征求被兼并企业债权意见并征得主要债权人同意,股份制公司必须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议形成决议。就兼并的有关事宜,通过召开职代会征求双方企业职工的意见。兼并双方就兼并的形式和资产债权债务担保的处置办法及职工的安置方案等兼并基本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兼并意向性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十七条 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下列条件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一)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所列债权就该特定财产将获得全额清偿,其因延期清偿所受的损失将得到公平补偿,并且其担保权未受到实质性损害,或者该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二)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债权将获得全额清偿,或者相应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三)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所获得的清偿比例,不低于其在重整计划草案被提请批准时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所能获得的清偿比例,或者该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四)重整计划草案对出资人权益的调整公平、公正,或者出资人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五)重整计划草案公平对待同一表决组的成员,并且所规定的债权清偿顺序不违反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六)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具有可行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计划草案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三、企业破产重组债务如何处理

在现实社会中随着社会竞争越来越强烈,有很多的公司因为经营管理出现问题导致破产。要知道公司如果破产的话是要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的,可以进行债务重组,那么企业破产重组债务处理是怎样的呢?
网友咨询:
企业破产重组债务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破产重组后的债务由谁来还,根据情况而定:

1、破产程序已经履行的,破产企业原因的债务只能从处置资产中支付;

2、不用于偿还债务而是重组的,可以依法追偿;

3、一般来说,公司的债务必须由公司承担。在以下情况下,公司的债务将由股东承担:
(1)股东出资不真实;
(2)股东抽逃资金。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律师补充:
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二)债权分类;
(三)债权调整方案;
(四)债权受偿方案;
(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五条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六条
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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